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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化工系关于加强早操管理的规定

 

   一、一以班为单位集体出操,二年级、三、四年级学生自由出操。无论是集体出操还是自由出操,必须以班为单位进行考勤。

    二、学生早操考勤由各班班长或体育委员负责,请假由各年级辅导员审批,请假时间超过三天需经党总支书记审批。长期有病或残疾学生按学校请假程序和手续进行

    三、系团总支、学生会将组织校学生干部负责检查、记录各班集体出操学生人数。系学工办每月通报一次各早操(集体)出勤情况。

    四、早操无故缺勤1次,按旷课一学时处理,达到有关时限,按校《安康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规定》执行

    五、早操出勤率达到98%以上,并认真锻炼者学生体育干部在组织早操活动中,工作认真负责者,考勤成绩作为个人综合考评,优秀班集体评定条件之一。

    六、各应加强对学生出操的管理,除节假日和雨、雪等异常天气外,学工办每天早操必须安排一名辅导员值班,检查、督促全各年级学生出操,系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将不定期对值班辅导员到岗情况进行抽查,并定期公布。

    七、出操时间为:6:00——7:00。

    八、早操活动是优良校风和学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学生管理的有效途径,各应重视学生早操活动,认真组织,严格要求,抓好落实负责考勤的干部要认真负责,对弄虚作假、虚报出勤率的干部将严肃处理。

    九、本规定从公布之日起实施。

 

 

 

 

                 化学化工系

                 2008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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