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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化工学院周日学生“晚点名”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管理工作,规范并完善学生周日晚点名制度,结合《安康学院周日学生“晚点名”制度》,特制定化学化工学院晚点名制度。

一、晚点名的时间

1、每周日晚7:30-8:30为晚点名时间;夏季晚点名时间(从每年5月1日起)8:00-9:00(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2、寒暑假后及节假日后的晚点名时间另行通知。

二、晚点名的内容

1、清点人数:各班班干部协助辅导员对班级学生进行逐一点名;

2、通报上周本班工作情况,布置下周班级工作;

3、传达上级和学校的有关指示精神;

三、晚点名的要求

1、各班辅导员要亲自组织好晚点名各项工作,认真填写晚点名记录表(必须亲笔签名),不得无故不参加晚点名,如确有紧急事情不能参加晚点名,必须向党总支书记及学工办主任请假,同时交代学生干部做好晚点名工作;

2、在校非毕业班学生都必须参加晚点名,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或早退。有事须提前向辅导员书面请假,若因病请假需出示相关证明;

3、学生违反晚点名规定的处理办法与课堂纪律处理办法相同。无故一次未到者按旷课1学时计,累计处理按照《化工学院学院学生考勤管理暂行办法》中第三条相关要求给予相应处分;

4、各辅导员要及时统计当天晚点名情况,对晚点名无故未到学生要及时落实其下落并进行教育,并于次日上午将点名情况(未到学生及其原因等)报告给党总支书记。特殊情况应及时报告。将点名记录表按学年交学工办归档。

 

2017年4月1日         

 

 

 

安康学院周日学生“晚点名”记录表

(20    —20    学年度第    学期)

周  次

第   周

时  间

年  月  日  时  分至  时  分

辅导员姓名

 

院系

 

应到人数

 

实到人数

 

缺席学生

姓名

 

上周工作总结

 

 

 

上周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对策

 

 

 

 

 

本周工作安排

 

 

 

缺席学生去向及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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