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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安排


我院2024届本科毕业生涉及应用化学、化学工程与工艺、制药工程、化妆品技术与工程和材料化学专业,2024届毕业设计各项工作预计在2024年6月上旬之前完成,具体安排如下:

序号

时间

内容

要求

备注

1

2023.10.20-2023.10.30

指导教师出题

符合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能体现专业培养目标定位与能力要求

各系组织

2

2023.11.06-2023.11.12

各系初审、学院组织审核题目

一人一题,题目大、小合适,能体现专业方向

各系组织初审,学院毕业论文(设计)领导小组审核

3

2023.11.13-2023.11.19

学生选题

学生选题,一人一题

各系组织

4

2023.11.20-2023.12.03

双向沟通,指导教师下达任务书

指导教师根据不同课题要求向所指导学生下达任务书

指导教师负责

5

2023.12.04-2023.12.17

查阅资料、撰写开题报告,开题汇报

学生整理资料,在指导教师指导下按统一要求撰写开题报告,写出研究提纲,学生开题汇报,通过后进入课题的实施阶段

指导教师负责审核开题报告,各系负责任务书、开题报告收集;各系负责开题汇报

6

2023.12.18-2024.04.23

开展实验,撰写论文

根据有关要求及指导教师意见完成实验,撰写论文

论文必须保留实验记录或设计数据记录,论文文稿至少需保存初稿、二稿、终稿

7

2024.03.27-2024.04.02

中期检查

学生汇报实验开展或论文初稿撰写情况,指导教师负责检查审核中期进展细节内容

指导教师检查或调整进度,指导学生完成任务;各系组织中期汇报总结并提交中期检查报告

8

2024.04.24-2024.05.05

论文定稿

提交论文定稿,进行查重检索


9

2024.05.06-2024.05.12

打印论文

交叉审阅、论文外审


10

2024.05.13-2024.05.17

毕业论文答辩

学生提前两周提出申请,经指导教师同意后,提交相应答辩材料,指导教师审核、教研室审核,符合条件才能答辩

学生准备答辩报告或提纲,准备答辩,成立答辩小组,各办安排下负责答辩组织

11

2024.05.27-2024.05.30

重答辩

因毕业论文答辩中存在问题不能通过答辩的学生,重新修改后上交指导教师审查,再送教研室复审,决定重答辩资格

各系组织

12

2024.05.31-2024.06.05

资料分组整理

推荐优秀论文,各指导教师提交学生相关电子文档;各答辩小组按要求完成分组成绩汇总,各教研室撰写质量分析报告

各答辩小组、主任、指导教师

13

资料归档

按要求完成总成绩汇总,文档资料分类收集与保管、上交

教学秘书

14

2024.06.06-2024.06.10

上报资料

按照教务处毕业论文要求上报

教学秘书

二、题目要求

1、命题:按我院2024届毕业论文选题拟定要求执行,充分考虑专业特色与方向,突出应用性和实践操作能力培养,各系严格审核。

2、选题:一人一题,既可在征集题目中选定,也可根据具体情况自行拟定,避免与往届学生选题重复;团队课题必须注明子课题的任务分工,并体现团队成员协同创新,并按校发【2019】17号文件要求执行;以企业课题为研究内容和自拟题目的同学应有校内指导教师联合指导。

3、变更:毕业论文题目确定后,不得随意更改,如确需变更,须经指导教师、系主任审核同意后,方可变更。

三、过程要求

1、指导教师按规定的时间对学生毕业论文进展进行检查与指导,校内毕业论文面对面指导不少于10次。

2、毕业论文(设计)期间的纪律要求与平时在校基本相同,请假须经指导教师同意,对不能按时完成任务,未向毕业论文指导教师请假,擅自离校,态度和表现较差者,可以提议该生毕业论文成绩记为不合格。

四、终稿要求

终稿须按照各系提供的“毕业论文(设计)模板(范例)”的有关要求排版,与答辩申请表一起在答辩两周前提交指导教师,同意后打印三份,提交各各系(提交的各种表格中,需要签名的地方必须手工签名,不能打印)。

五、答辩及成绩评定

1、所有学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参加毕业论文答辩。

2、毕业论文成绩评定标准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3、以下情况毕业论文(设计)以不及格论处:

1)毕业论文(设计)未达到规定要求;(2)未在规定的时间完成毕业论文(设计);(3)毕业论文(设计)期间未办理请假手续,与导师失去联系三天以上。(4)论文有抄袭现象。

六、几点说明

为切实做好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提高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和水平,要求:

1、开题报告须在指导教师指导下完成,严格按照格式和内容要求逐项填写。要求内容充实、目标难度适中、时间阶段安排合理。

2、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写作技术规范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相关附件已重新在教务处网页下载中心下载

3、导师在填写意见时要具体、有针对性,要有明确的意见:“同意开题”、“不同意开题”或“待修改后开题”,且须手写,不得打印。任务书签字日期统一规定为2023年12月1日,开题报告签字日期统一规定为2023年12月15日。毕业论文(设计)起止时间:2023年12月4日-2024年5月5日。

4、教研室成立开题报告答辩、中期检查答辩及审核小组,未通过答辩及审核的学生,重新修改,进行重答辩及审核。


                                    化学化工学院         

                              2023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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