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康学院校务公开实施办法(试行)》、《 安康学院二级教职工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实施办法》的文件精神,建立二级民主管理制度,推进系务公开,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促进管理科学化、决策化、民主化和党风廉政建设,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教书育人的积极性,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经系班子研究决定,重新修订化学化工系系务公开与民主管理实施方案(草案),提交化学化工系首届教职工及工会会员大会讨论通过。实施方案如下:
一、系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的组织领导
系党总支对系务公开和系民主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认真贯彻系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尊重教职工实行民主管理的权利,推动我系各项工作深入开展。
1.系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党总支书记、系主任任组长,副主任、工会主席、系办主任、学办主任为成员成员,负责系务公开的领导、组织和协调。有组织、有领导、有计划的对系务公开工作实行统一领导。把系务公开工作纳入日常管理工作之中,与其他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系务公开工作,并不断拓展系务公开与民主管理的渠道,积极主动的开展系务公开。
2.设立化学化工系民主管理小组,由工会分会主席任组长,党政负责人和教职工代表为组员;在系职工大会闭会期间,行使执行委员会的职责,落实大会决议,按照管理制度负责实施我系民主管理工作,并检查、督促系务公开的落实。化学化工系首届民主管理工作小组任期三年。成员初拟名单如下,提交大会表决通过(或者大会选举产生组成人员)。
组长:鲁绪会
成员:张立虎 王浩东 屈兰竺 周琼 曹国彪 武立州
3.化学化工系民主管理小组基本职责:行使执行委员会的职责,监督系务公开工作;在校系和教职工之间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反映教职工对敏感问题的意见,为我系工作提出建议。在任职职期间,若小组成员空缺,可由我系职工大会选举递补。具体递补办法由系工会分会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二、系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的工作原则
1、主动性原则。系领导班子主动向教职员工公开有关系务,主动接受师生的监督。
2、及时性原则。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及时通报;日常执行情况阳光透明,及时向师生公开。认真落实教职工对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和监督权。
3、全面性原则。全系一切重大事项均需实行公开制度,增加工作的透明度,力戒避重就轻、报喜不报忧等不良现象。把与教职工切身利益紧密相关,教职工最关心的敏感热点问题,作为系务公开的重要内容。
4、实效性原则。严防走过场,搞形式主义,一切从实际出发,注重工作实效,做到决策、过程、结果“三公开”,真正形成我系工作大家关心、大家参与的良好氛围。
5、保密性原则。保守党和国家机密,涉及到党和国家机密的事宜、教职工个人隐私的事宜不能公开。
6、集体性原则。涉及全系人、财、物等重大事项,坚持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策制度。
三、系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的主要内容
结合本系实际确定,围绕系工作的重点,涉及教师和学生利益的重要工作细则,实行动态公开及管理。
1.我系的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各项改革方案及实施情况;
2.我系有关教职工定岗定编、录用培训、考核奖惩、岗位聘任、绩效工资、评先评优、职称评定等政策规定、程序及结果;
3.我系划拨经费的管理和使用情况、其他创收收入项目、标准、收支、管理和使用情况;
4.大宗物资采购、科研经费管理使用情况;
5.党政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及其执行情况,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
6.社会服务、合作项目、课程安排及实践活动;
7.与教职工切身利益有关的事项;
8.学生推荐评优、入党培养,违纪处分等学籍管理办法;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特困生资助的办法等涉及学生切身利益的事项;
9.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和处置情况等
10.依据规定公开其它应公开的事项等,系民主管理工作小组根据其管理权限进行审核;
四、系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的主要途径
1.教职工大会是系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基本组织形式和制度,是系务公开的基本形式和主要途径。
2.严格执行系党政联席会议制度,系重大事项均由党政联席会集体决定,集思广益,充分体现民主集中制。
3.利用系网页推行网上公开。
4.利用系办公室、学生工作的布告栏、宣传栏公示。
5.围绕热点焦点问题,及时召开各种类型和不同层次的座谈会。
6.定期通过教职工邮箱、校讯通等工具发布信息。
7.定期举行系务公开问卷调查。
五、系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的主要程序
由系务公开领导小组根据工作实际和教职工的意愿,通过专题会议研究,决定公开的内容、时机和形式;系民主管理小组讨论和评议,并收集、整理、反馈意见和建议;系务公开领导小组根据反馈和建议提出整改的办法和措施。
六、健全和完善相关制度
1.经常性检查:按照系务公开工作计划,每次公开之前进行提醒和督促;
2.阶段性检查:每学期进行普遍检查,每学年请部分教代会代表对系务公开工作进行评估;
3.重点检查:对 “人、财、物”等关系教职工切身利益的事务进行重点检查;
4.按照校、系年度工作计划,制定系务公开计划,明确公开的内容、时间、方式、责任人,便于检查、监督和具体落实。
5.设立监督举报信箱,建立信息反馈和监督保证系统。系行政要为系务公开提供必要的物资基础和工作条件。
化学化工系
2013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