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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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化学化工学院2020年教职工年度考核与师德考核工作的通知

根据《安康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修订)》(校发〔2017〕93号)《安康学院师德师风建设及考评工作实施办法》(校党发〔2019〕57号),现将我院2020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核时间范围

2020年1月1日-12月31日

二、考核人员范围及优秀指标分配

1.考核人员范围:年度考核人员范围为除化工学院处级干部(4人)、2020年新进人员(3人)和辅导员(2人)以外的所有人员(共31人);师德考评人员范围为除2020年新进人员(3人)以外的所有人员(共37人)。

2.指标分配:年度考核优秀5名,师德考核优秀1名。

三、考核工作安排

1.考核工作小组成员:

组长:柳林、王永东

副组长:袁光辉、黄婷

成员:张万锋、纪桢、黄九林、武立州、张继东、程昆木、廖彪、王瑜、柳晓燕

2.考核民主测评会议时间、地点:

2021年1月6日下午2:30、1221会议室。

3.考核流程:个人述职——民主测评——考评小组审议——公示。

4.完成时间:考核工作应在2021年1月8日(周五)前完成。

5.实施方法

①年度考核采用线下考评和人事系统线上填报、审批相结合的方式,线上操作流程详见学校通知。

②师德考核需个人填写《安康学院教职工师德考评登记表》,在个人师德总结页面右下角手动签字,报本单位工作小组进行综合测评,由工作小组填写《安康学院教职工师德测评表》。

③当年综合表现较好,拟晋升职称(符合晋升上一职称的门槛条件)且任现职以来无优秀格次的教师,可在教职工民主测评大会上对照职称评审条件对个人教学科研业绩进行重点述职。

四、注意事项

①2020年新入职人员不参与年度考核,但需在系统中填写、提交考核登记表。

②考核小组负责人默认为考核结果审核人。考核小组所有成员在系统中完成提交考核登记表后,考核小组负责人方可在系统中进行审批并给出考核结果。

③在人事系统中填报、审批考核登记表最晚应于1月13日(周三)完成。届时系统将关闭,无法进行填报、审批工作。



化学化工学院

2021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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