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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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化工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期间学生实习管理工作的通知

为全力做好新冠肺炎后疫情时期的防控工作,确保化学化工学院在外地实习工作的顺利进行和学生的健康安全,依据安康学院《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实习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我校在疫情期间的学生实习管理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系、实习指导教师要随时与在外实习学生保持联系,做好实习学生健康安全等信息的跟踪调查,加强统筹管理和风险防控,及时发现问题,做好实习学生的心理疏导工作,做好家长的沟通解释工作。实习学生应遵循当地疫情管理规定及实习单位要求,不得私自外出,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二、因疫情变化导致无法正常实习的,学生可向所在系申请终止实习,经学院审议通过后,学生可终止实习。终止实习后的去向要遵循当地疫情管理规定和医嘱,减少非正常流动带来的感染、传播风险。

三、各系、实习指导教师要与实习单位密切合作,协调实习单位切实做好学生安全防护工作;除实习指导教师外,各系要安排一名辅导员与学生联系,实行实习指导教师和辅导员的双人负责制,加强疫情防控期间的人文关怀,全力保障学生身心健康。

四、实习指导教师和辅导员要教育引导学生严格遵守实习地疫情防控要求,及时告知学生学校最新管理规定和防疫信息,共同加强对疫情的预防与监控,要落实学生实习期间的“日查周报”制度,了解学生动态情况并建立台账。如确有干咳、发烧等症状应第一时间上医院治疗,立即向实习单位负责人报告,并同时报告给实习指导教师与家长知悉,不得延误。

五、充分考虑疫情防控需要,必要时可实行“一事一议”,经学院集体研究同意后,对实习要求等适当调整,消除学生的焦虑情绪。

面对当前疫情,希望各系高度重视,切实增强疫情防控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师生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置于首位,全力以赴采取有力有效措施,积极做好校外实习学生的疫情防控工作。


化学化工学院

2020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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