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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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三轮岗位聘任任期届满考核工作的安排

按照学校《关于开展第三轮岗位聘任任期届满考核的通知》(党政办发〔2020〕6号)文件精神,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成立化学化工学院聘期考核工作小组,负责化学化工学院人员的聘期考核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考核工作小组

组  长:柳林

副组长:王永东

成  员:袁光辉  黄婷  纪桢  黄九林  寇莹  张继东  武立州  任莉莉  张万锋

二、考核对象

(一)教师岗位(五、六、七级副教授由学校考核)

五级副教授:柳林

六级副教授:郭文久  张雪玲

七级副教授:屈兰竺  张万锋

讲师八级:曹国标  黄婷  李亚萍  袁光辉

讲师九级:程昆木  黄九林  纪桢  靳文娟

讲师十级:胡敏  寇莹  张芯  孟现星  王和平  任莉莉  杨凌鉴  武立州  张继东  屈炼石  花俊丽  张胜海(最后4人只填表,不定等级)

助教十一级:许永东

助教十二级:孙安霞  张芳  王硕  郭林新

(二)管理岗位(由学校考核)

管理五级:王永东

管理六级:郭文久  柳林

管理七级:胡敏

管理八级:王瑜

(三)辅导员岗位(由学工部考核)

助教十一级:王瑜

助教十二级:柳晓燕  于正豪

(四)非教师专技岗位(非教师专技九级由学校考核)

非教师专技九级:刘蓉

非教师专技十级:胡玲玲  廖彪  王晓雅

(五)不填表、不评定考核级别:

许佳林  谢宁  杨斌

三、考核程序与时间安排

1、7月8-12日,考核对象填写《安康学院工作人员考核表考核表》,准备相关支撑材料,签署《安康学院教师诚信承诺书》;

2、7月13日上午9点前,由学校负责考核的考核对象,向学院考核小组提交《考核表》、支撑材料和《承诺书》,组长签字后统一报送人事处;

3、7月13日下午5点前,由学院负责考核的考核对象,向学院考核小组提交《考核表》、支撑材料和《承诺书》;

4、7月14-17日,学院考核小组评审考核材料,评审结果提交党政联席会议审议。

5、7月20日前将评审结果报送人事处,《考核表》、支撑材料和《承诺书》留存学院备查。

四、注意事项

1、《考核表》封面的岗位和时间,以校发〔2016〕151号、152号文件为准;学校第三轮岗位聘任后进校的老师,岗位和聘期开始时间以首次聘任文件或职称资格认定文件时间为准,聘期结束时间为2019年12月31日。

2、2016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有职称晋升的老师,在“一、基本情况”里填写清楚,提交材料时只交《考核表》和《承诺书》,不用提供支撑材料。

3、进校不满一年的老师和其他尚未聘任的老师可以不用填表,学院统一在报送的《评审结果》里注明情况。

4、在聘期内攻读博士学位的老师,也要提交《考核表》、支撑材料和《承诺书》,学院考核小组在评审时酌情考虑。

5、“二、基本任务完成情况”不需要提供支撑材料,如有指导青年教师、主讲课程、年均教学工作量等任务要求的,在“支撑材料名称”栏目里填写被指导的青年教师姓名(特指“导师制”)、主讲课程名称、年均教学工作量数值。

6、“三、业绩完成情况”必须提供相应的支撑材料证明个人业绩(必须是聘期内取得的业绩,不在聘期内的无效),“支撑材料名称”栏目中填写“省科技厅文件(文号)”、或“结题证书”、或“获奖证书:奖项名称”等,并在对应的支撑材料里将相关条目用红笔标注。完成业绩较多的人员,只需填写聘期任务中要求完成的业绩单元,打印时保留完成项、删除其它项。

7、《考核表》须提交打印稿,不得手写(签名部分需手写);《承诺书》必须个人手写签名。

五、材料接收:张芯(1321室)3261415

 

 

化学化工学院         

2020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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