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校党发〔2019〕162号文件《安康学院绩效工资内专项奖励管理与发放办法(试行)》、校党发〔2019〕165号文件《安康学院考核工作专项奖励发放实施细则(试行)》、校发〔2019〕226号文件《安康学院收费工作专项奖励发放实施细则(试行)》精神,经过全院教职工大会暨工会会员大会讨论、绩效分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核,分别通过了2019年教学工作单项奖、人才工作单项奖、收费工作单项奖的分配方案和分配结果。现将以上三项单项奖的分配方案及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地点:1321室
公示期:2020年6月2日——2020年6月4日下午18:00
如有疑议,请于公示期内向院长(金华峰)、党总支书记(王永东)、纪检委员(张万锋)、综合办公室主任(胡敏)反馈。
化学化工学院
2020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