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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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化工学院疫情防控期间在线教学实施细则

根据教育部《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做好普通高校在线教学组织与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教高厅(2020)2号]、陕西省《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高等学校教学工作的通知》[陕教疫控组发〔2020〕15 号]、《安康学院2020年春季学期疫情防控期间教学工作总体方案》[安院疫控组发〔2020〕2 号]等文件精神和要求,现制定我院疫情防控期间在线教学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有效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保障师生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坚持“延期不延教、停课不停学”的原则,依照《安康学院2020年春季学期疫情防控期间教学工作总体方案》和本科专业教学培养方案安排,确保教学标准不缩水、教学质量不降低,圆满完成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教学任务,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教学工作的影响。

二、组织保障

学院成立2020年春季学期疫情防控期间教学工作小组,在学院防疫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疫情防控期间对我院教学工作的指导、组织、监督与保障。教学工作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金华峰

副组长:袁光辉、王永东

组 员:黄婷、纪桢、黄九林、李亚萍、王瑜、廖彪

秘 书:刘蓉

二、理论课程教学

1. 2 月7 日-2 月16 日,全体教师全员参加相关网络平台在线教育主题培训系列直播课程学习,利用中国大学MOOC 等教学平台,做好校内SPOC 教学准备;利用“雨课堂”“课堂派”“学习通”等数字教学工具,做好线上直播授课准备。

2. 我校2020年春季学期第一轮在线教学工作于2月17日正式开始。根据学校的统一安排,依托中国大学mooc、雨课堂、智慧树、学习通等第三方在线教学平台,按照《安康学院2020年春季学期疫情防控期间教学工作总体方案》中的教学计划开展线上教学。每个专业不同年级(2019级、2018 级、2017 级)安排不少于2 门专业基础课程或专业课程开展远程教学。

   3. 后续第二、第三轮在线教学工作依据《安康学院2020年春季学期疫情防控期间教学工作总体方案》的文件精神和学校教务处的要求随时开设和调整。

4. 学院2020年春季学期疫情防控期间教学工作小组将对线上课程资源的质量和教学效果进行考核。

三、实验教学

根据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的进展,适时调整教学安排,请实验课程教师做好实验教学准备工作。

四、专业实习等实践活动

1. 对于本学期原计划的专业实习,主要涉及应用化学、化学工程与工艺、制药工程三个专业,由于疫情影响,分散实习的单位无法正常落实,结合陕西省《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高等学校教学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校外实习暂时中止。

2. 对于本学期计划开展的专业认知实践、课程实训等实践活动,均分布在后半学期,目前暂不做调整安排,依据疫情影响情况随时结合教务处文件调整。

五、毕业论文(设计)

1. 为保证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写作尽可能不受疫情影响,要求各专业从2月17开始进入毕业论文(设计)指导环节,指导形式主要通过网络等线上方式进行,同时作好指导记录等相关工作。

2. 各指导教师尽早联系学生,要求学生思考和确定论文写作方向,引导学生在家查阅文献,做好理论上的准备,并就写作大纲、文献、数据等方面工作开展线上交流和讨论。要求在3月15日前,指导同学们完成开题报告和论文文献综述部分。

3. 若因疫情4月份无法开学,4月5号之前各专业统计并提交毕业生论文(设计)题目更改汇总表,可放宽文献综述类毕业论文(设计)比例。

六、学生相关要求

1. 2月12日前,开展学生线上学习条件等相关情况的摸排及统计分析。

2. 2月12日至2月16日,所有学生要尽早学习了解相关在线教学平台、下载相关软件,做好在线学习准备。积极配合任课教师开展线上教学试运行,完成开课准备和线上教学测试。

3. 2月17日开始,按照本学期排定的课表时间,开展课程线上学习。

七、其他事宜

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学生补考等的具体安排,由教务处另行通知。其他未尽事宜,由学院2020年春季学期疫情防控期间教学工作小组另行通知。

 

化学化工学院              

2020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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