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师生:
根据《安康学院科研奖励绩效实施办法》(校发〔2024〕108号)及《关于统计2025年度科研成果的通知》等相关要求,经过教师个人申报、学院审核等程序,现将2025年科研成果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5年12月22日-12月25日。
公示期间如对相关教师成果有异议,可通过书面、电话或者电子邮件形式向学院反映,提出异议者原则上需要提供有效证据。
联系人:黄九林
联系电话:0915-3261415
电子邮箱:407041185@qq.com
化学与环境学院
2025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