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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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环学院关于开展 2026 年专业评估及课程评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年03月20日

根据《安康学院专业评估方案》(校发〔2025159号)、《安康学院课程评估方案》(校发〔2025172号)和《关于开展2026年专业评估及课程评估工作的通知》(党政办发〔20262号)要求,学院现开展2026年专业评估及课程评估工作。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参评专业及课程

  1. 参评专业

    制药工程专业

  2. 参评课程

    化工原理、药物化学、中药制药设备及车间设计、中药制药分离及工艺学、中药制剂学、中药制剂分析

专业名称

参评课程(专业核心课)

课程负责人

制药工程

化工原理

王晓林

药物化学

程昆木

中药制药设备与车间设计

闫超咸

中药制药分离及工艺学

刘涛

中药药剂学

花俊丽

中药制剂分析

文思

二、评估工作流程

(一)自评(310—49日)

1.制药工程专业及制药工程专业核心课程分别对照《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标准(2024版)》(附件1)及《安康学院课程评估指标体系》(附件2)开展自评工作,撰写工程教育认证自评报告(附件3)和课程自评报告(附件4),同时形成自评报告支撑材料。

2.学院组织专家开展自评,审读自评报告,查阅相关佐证材料,听取汇报。分别对应《工程教育认证标准(2024版)》中的指标,查找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形成销号台账并进行整改。

(二)材料完善及提交(410—416日)

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建议,扎实开展整改工作。按照时间要求,提交电子版及纸质版评估材料。

(三)学校评审(417—428日)

评估中心聘请校内外专家进行校级评审,通过听取专业(课程)负责人汇报、查阅档案材料、召开师生座谈会、观摩课堂教学与实践教学等方式进行考察,对发现的问题现场反馈并提出改进意见。专家在全面深入考察基础上,形成个人评估意见,经专家组集体评议,形成评价报告和评估结果。

三、材料提交

制药工程专业自评报告及支撑材料,制药工程专业相应核心课程自评报告及支撑材料;所有材料请于49日前将纸质版(一式五份)报送至学院教学办(化环学院206室),电子版材料发至邮箱1395035648@qq.com

四、自评工作小组

组长:袁光辉、程国栋

副组长:黄婷、沈菲

成员:黄九林、张继东、王亚萍、杨斌、孟现星、寇静媛、程昆木、张芯、寇莹、孙安霞、武立州、王秋利、李亚萍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要充分认识专业评估和课程评估工作的重要性,成立自评工作小组,负责组织专业评估和课程评估工作,确保评估工作顺利进行。

(二)实事求是,客观评价

在自评过程中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按照评估指标体系进行客观评价,如实反映专业和课程建设的实际情况。自评报告和支撑材料应真实、准确、完整,杜绝弄虚作假行为。在数据方面,确保数据来源可靠、统计准确;在文字表述上,要避免夸大成绩、回避问题;对存在的不足和问题要深入剖析,整改措施要可落实。

联系人:张芯;联系电话:3261833

 

附件:1.工程教育认证标准(2024版)

     2.安康学院课程评估指标体系

3.工程教育认证自评报告撰写指南(2024版)

4.安康学院本科课程评估自评报告(模版)

5.安康学院专业评估和课程评估相关文件

 

化学与环境学院

2026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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