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康学院专业评估方案》(校发〔2025〕159号)、《安康学院课程评估方案》(校发〔2025〕172号)和《关于开展2026年专业评估及课程评估工作的通知》(党政办发〔2026〕2号)要求,学院现开展2026年专业评估及课程评估工作。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参评专业及课程
参评专业
制药工程专业
参评课程
化工原理、药物化学、中药制药设备及车间设计、中药制药分离及工艺学、中药制剂学、中药制剂分析
专业名称 |
参评课程(专业核心课) |
课程负责人 |
制药工程 |
化工原理 |
王晓林 |
药物化学 |
程昆木 |
中药制药设备与车间设计 |
闫超咸 |
中药制药分离及工艺学 |
刘涛 |
中药药剂学 |
花俊丽 |
中药制剂分析 |
文思 |
二、评估工作流程
(一)自评(3月 10日—4月 9日)
1.制药工程专业及制药工程专业核心课程分别对照《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标准(2024版)》(附件1)及《安康学院课程评估指标体系》(附件2)开展自评工作,撰写工程教育认证自评报告(附件3)和课程自评报告(附件4),同时形成自评报告支撑材料。
2.学院组织专家开展自评,审读自评报告,查阅相关佐证材料,听取汇报。分别对应《工程教育认证标准(2024版)》中的指标,查找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形成销号台账并进行整改。
(二)材料完善及提交(4月10日—4月16日)
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建议,扎实开展整改工作。按照时间要求,提交电子版及纸质版评估材料。
(三)学校评审(4月17日—4月28日)
评估中心聘请校内外专家进行校级评审,通过听取专业(课程)负责人汇报、查阅档案材料、召开师生座谈会、观摩课堂教学与实践教学等方式进行考察,对发现的问题现场反馈并提出改进意见。专家在全面深入考察基础上,形成个人评估意见,经专家组集体评议,形成评价报告和评估结果。
三、材料提交
制药工程专业自评报告及支撑材料,制药工程专业相应核心课程自评报告及支撑材料;所有材料请于4月9日前将纸质版(一式五份)报送至学院教学办(化环学院206室),电子版材料发至邮箱1395035648@qq.com。
四、自评工作小组
组长:袁光辉、程国栋
副组长:黄婷、沈菲
成员:黄九林、张继东、王亚萍、杨斌、孟现星、寇静媛、程昆木、张芯、寇莹、孙安霞、武立州、王秋利、李亚萍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要充分认识专业评估和课程评估工作的重要性,成立自评工作小组,负责组织专业评估和课程评估工作,确保评估工作顺利进行。
(二)实事求是,客观评价
在自评过程中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按照评估指标体系进行客观评价,如实反映专业和课程建设的实际情况。自评报告和支撑材料应真实、准确、完整,杜绝弄虚作假行为。在数据方面,确保数据来源可靠、统计准确;在文字表述上,要避免夸大成绩、回避问题;对存在的不足和问题要深入剖析,整改措施要可落实。
联系人:张芯;联系电话:3261833。
附件:1.工程教育认证标准(2024版)
2.安康学院课程评估指标体系
3.工程教育认证自评报告撰写指南(2024版)
4.安康学院本科课程评估自评报告(模版)
5.安康学院专业评估和课程评估相关文件
化学与环境学院
2026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