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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化工系关于加强周日晚点名制度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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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加强学生管理,强化学生安全纪律观念,同时督促辅导员坚持深入班级,及时发现问题,杜绝任何安全事故的发生,现对周日晚点名制度作如下规定: 一、我系所有学生应在每周日晚6时以前返校。各院(系)辅导员应在周日晚7时至9时期间对学生进行晚点名,了解学生返校情况。一般情况下,辅导员在点名之后应组织开展以讲评一周来的学习、生活情况为内容的班会活动。 二、辅导员在晚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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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时间:2014年03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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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化工系关于加强早操管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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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以班为单位集体出操,二年级、三、四年级学生自由出操。无论是集体出操还是自由出操,必须以班为单位进行考勤。 二、学生早操考勤由各班班长或体育委员负责,请假由各年级辅导员审批,请假时间超过三天需经系党总支书记审批。长期有病或残疾学生按学校请假程序和手续进行。 三、系团总支、学生会将组织校学生干部负责检查、记录各班集体出操学生人数。系学工办每月通报一次各班早操(集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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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时间:2014年03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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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化工系关于学生欠缴学费若干问题的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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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安康学院人事制度改革和绩效工资分配方案中有关规定,学生学费的收缴已经作为衡量系部管理水平的重要指标,并密切关系到各系管理经费的划拨,为了更好的贯彻执行学院的管理规定,做好本系学生学费清缴工作,特作出以下规定: 一、严格执行《安康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学生于开学报道两周内必须办理相关报到注册手续,否则上报学生处按自动退学处理。 二、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已经转向生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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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时间:2009年04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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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化工系毕业生相关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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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我院对在校专科生实行的是2+1管理模式,第三年学院基本不安排课程,为了加强对毕业生顶岗实习的管理,促进大学生就业观念的转变,切实提高本系毕业生就业率,更好的完成学院对系部下达的就业指标,特作出以下规定: 一、学生离校前必须到系办递交申请,填写《学生外出顶岗实习安全责任书》。详细填写学生本人及家庭联系电话,如号码有变更应及时告知辅导员。 二、学生离校两月内必须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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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时间:2009年04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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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化工系大学生心理健康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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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时间:2010年05月0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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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化工系2011届学生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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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时间:2011年06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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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化工系诚信考试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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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时间:2010年01月0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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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化工系学风建设活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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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时间:2011年05月0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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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学院大学生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工作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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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落实《安康学院关于加强心理健康教育的实施意见》,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学生的严重心理问题,促进我校学生心理健康水平,维护正常的校园秩序和学校稳定安全,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工作预案。 一、预警对象 存在下列因素之一的学生,应作为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的高危个体予以特别关注: 1. 在心理健康测评中筛查出来的有心理障碍、心理疾病、自杀倾向的学生。 2. 遭遇突然打击和受到意外刺激后出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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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时间:2014年03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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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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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 康 学 院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暂行办法 (院发〔2010〕152号)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困难学生资助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实施意见》(陕政发〔2007〕26号)、陕西省教育厅、财政厅《陕西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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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时间:2014年03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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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化工学院毕业生外出跟踪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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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做好毕业生就业安全教育与管理的工作,为维护毕业生的合法权益,保障毕业生人身财物安全,促进我院毕业生安全、顺利就业,现就加强毕业生就业安全教育与管理,特制订化学化工学院毕业生外出跟踪管理制度。 一、加强毕业生就业安全教育 各辅导员要通过班会等多种形式开展就业安全教育,增强毕业生自我保护意识,提升对各种社会招聘信息的分辨力,学会利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二、健全毕业生就业安全预警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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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时间:2018年03月0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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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化工学院安全文明宿舍及优秀舍长评选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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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规范公寓区生活秩序管理,培养学生在公寓生活中讲文明、守纪律的良好精神风貌,加强学生公寓的精神文明建设,营造和谐舒适的生活环境,特制定《安康学院化学化工学院优秀舍长评选办法》。 一、安全文明宿舍评选标准 1.宿舍纪律管理正常。 2.成员遵守安全纪律。 3.舍友团结积极向上。 4.成员遵守文明礼仪。 5.宿舍卫生整洁有序。 二、优秀宿舍评比标 1.门外无垃圾堆放,室内地面清洁。 2.墙壁屋顶无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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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时间:2017年12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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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学院受助学生参加义务劳动、公益活动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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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学院受助学生 参加义务劳动、公益活动管理办法 校发〔2013〕60号 为加强对受助学生的感恩教育和社会责任感教育,引导其树立自强意识,培养劳动观念,体验劳动意义,塑造优良品格,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实现“资助与励志并举,助学与育人并重”的有机结合,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义务劳动、公益活动的对象 享受当年国家、政府、学校、社会、企业等各级各类资助(包括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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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时间:2014年03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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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化工学院学生宿舍卫生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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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宿舍卫生管理要求 1、宿舍卫生要求舍长负责,安排宿舍人员轮流值日,每天由值日 生负责整理和打扫卫生,每周由舍长负责组织全体人员对宿舍卫生、内务进行彻底清洁和整理。 2、宿舍卫生和内务要做到以下几点: (1) 地面干净,包括床底、墙角等死角必须清扫。 (2) 门前走廊干净,无垃圾,走廊上不准堆放杂物。 (3) 门窗保持干净,玻璃无积尘,窗台、阳台上物品摆放整齐。 (4) 桌凳摆放整齐,做到人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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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时间:2016年09月0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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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化工学院学生考勤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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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考勤办法 1、学院教学计划安排的所有课程,上课铃响10分钟以内到达教室计迟到1次,10分钟以上到达教室计旷课1学时,累计迟到3次计旷课1学时; 2、学院安排了固定教室的课程,学生旷课一天按实际学时计算;学院没有安排固定教室的课程如实习、见习、实训,学生旷课一天,按实际教学时数计算;学生每旷一次晚自习、一次早操、一次集会等均定为旷课一节; 3、军训、集体活动、社会实践,一天按8学时计算;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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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时间:2016年09月0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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